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坦言,洛阳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,优化营商环境对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、提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信心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。
按照《关于开展全市营商环境作风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各市级有关部门、各县区要聚焦省发展改革委反馈问题、市场主体评议反馈问题和企业诉求反映处理不畅通、涉企服务效能有待提升、涉企行政执法监管不力三个重点方面自查发现问题,建立问题清单,开展集中整治,逐项逐条整改到位。
提升企业诉求反映办理质效。全面落实“有诉必应”要求,自觉加强对临期案件的督办;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,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并将受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;严格把控办案时限,一般案件30日内办结,疑难复杂案件最多延期两次、90日内办结。加大“12345”热线平台反映事项办理力度,及时受理、转办各类诉求事项,努力提高群众、企业满意度。
提升作风能力建设水平。市发展改革委将制作《营商环境业务知识学习手册》,印发各地各部门供学习培训使用。市级层面将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新体系的变化,依托第三方开展专题培训,向指标责任单位逐指标解读体系变化背景、特征、关注的重点,针对性提出可对标部署的工作建议。各县区通过集体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个人自学等形式,开展营商环境大培训活动,9月20日前要至少完成一轮营商、涉企服务人员培训。
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。在全市推广行政执法“法言法语”,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性。聚焦执法不作为、执法不规范、“逐利”执法、“寻租”执法等重点问题,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责任制,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、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常态工作、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,推动执法监督走深走实。9月20日前,各县区至少要对辖区内涉企服务窗口、业务股室开展一轮次明察暗访,建立工作台账,明确措施、责任人,限期完成整改。
该方案明确,专项整治工作和提升行动2024年8月起至9月20日结束,巩固提升延长至2024年12月底。力争今年9月20日前,实现全市营商环境系统干部思想观念、服务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,企业诉求响应质效进一步优化。今年12月20日前,企业诉求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,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机制初步构建。